已過三個月被比原本部門高六層的單位抓去共同作業。
幾乎從一開始就被招募...
招募的人從中階學長到高階的長官都有。
拼命開出一些誘人的條件。
共同作業的末期尤其招募的嚴重。
只是有一個大前提要先答應,.....簽下去,起碼一年。
其實動心了好幾次,但只要一回到原部門...心灰意冷。
老闆總是說事情做完就可以休假,但我從二月受訓回來後,事情也沒真的做完過。
所謂的熟練度提升,就是從凌晨兩點撐不下去回去睡覺,進步到一點鐘可以告個段落安心休息。
雖然他們說要調我到全公司唯一還在擴大的單位。
但我總覺得在裁人不裁事的整體方向上,留下來只是先甘後苦,終究要面對事情比人多的慘境。
2014年9月21日
抉擇,去與留。
2014年4月20日
我也做過不是責任制的工作
這陣子被責任感壓的喘不過氣,這次休假出來.想起我以前也是做過非責任制的工作。
大學的某個暑假老媽怕我閑在家裡太無聊,幫我找了在粉筆工廠裝粉筆的工作。時間是早上阿點到下午五點沒有午休。內容是把整籃的粉筆分裝到一百支裝的紙盒裡。剛去的那幾天 下班前都會有一位職業級的阿姨問我今天裝了幾箱,在我回答兩箱以前他都會露出失望的表情。我後來才知道他們認為兩箱以下東西效率不值花時薪80。我大約花了兩個星期才達到一天兩箱的水準,在那之前都是看著失望的臉五點下班。
在暑假結束時.我的效率已經提升到一天三箱半以上了,離開前他們希望我這個有經驗的熟手下次假期也可以也可以回粉筆工廠打工。
如果那個工廠也是責任制,我第一天上班要做到幾點才可以完成兩箱下班呢?
如果是責任制,我後來是不是中午十一點就可以走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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