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昨天已經寫了一篇圖文並茂的解釋文,但我今天還是有滿腹的辛酸不吐不快。
或許有人看完我昨天寫的文會有一些疑問,怎麼我會花這麼久的時間去跟他纏鬥。
早感覺不正常的話早點封鎖就好了,為什麼要被精神凌遲這麼久?
主要是我認為逃避騷擾是治標不治本的行為。
之前我沒逃避的時候每次收到簡訊我就知道我被精神強暴了一次,今天我不會收到簡訊但他的精神強暴還是不會停止,他腦內小劇場還是不停的上演新的劇情。
所以當我在一開始發現案情並不單純,此人無法以常理對待的時候我是選擇正面戰鬥(在這邊藉用九把刀用辭了,對我來說確實如戰鬥般慘烈)。
如果在腦內小劇場裡我是同性戀,那我就很明確的跟他說我不是以拒絕。
一些莫須有的指控,我都據理一一解釋反駁。
所以我保留一些我認為可以溝通的管道而不是全面封鎖來逃避。
當我發現他打電話過來,把手機放著十五分鐘後他還能很開心的繼續講的時候,我認為手機是無效的溝通管道,就將他的號碼設定封鎖了,再我大三的某天下午他依小時內狂call一百五十通都被我的手機擋下來後他就放棄打手機給我了。
簡訊的部分就沒辦法了,我從來沒有花錢回簡訊給他。他還是可以很有毅力的繼續傳,就算我半年音訊全無他還是會繼續傳。...說到我換掉的那隻號碼,如果他不知道我換了號碼繼續傳簡訊給我舊的號碼的話,過幾個月亞太把那隻號碼配給其他的用戶,那個倒楣的用戶就會繼續替我收簡訊了。
回到我為什麼會跟他戰鬥這麼久的問題,當年大二的是以基督徒的身分再屏東召會認識的,所謂基督徒可以說是再生命上很不一樣的一群人,所以我在召會認識新的弟兄姊妹的時候預設都是全然信任的。當年對他也是如此。
所以大約半年後漸漸發現不正常的時候,我都以他基督徒的身份選擇原諒,
馬太福音十八章21-22節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如果他不是弟兄的話依照他言而無信的次數早就放棄他了。
我一直相信理性的溝通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並且努力戰鬥直到上個星期為止。
期間無論是msn還是電子郵件我都有很明確的跟他跟他說明 拒絕。
但理性的溝通所得到的回覆通常是很難理解的字串,他常常回負說我對我做過的是不負責任 (我當然什麼事都沒做,我永遠跟不上他腦內小劇場的演出進度)。有時候回覆回來的訊息常常前後矛盾或是無邏輯可言。
秉持逃避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想法我一路戰鬥過來。
照我理想是只留下電子郵件這個溝通管道,手機簡訊跟之前的臉書訊息都無法封鎖,尤其手機簡訊的部分隨著時間的推進內容越來越噁心,手機只能存一百封簡訊,以他傳簡訊的速度兩個星期就得清一次。(無論是手機還是臉書的收件夾都被他洗版了)
因為我不知他是如何獲得我入伍後辦的手機號碼,...考慮就算換號碼他還是會知道的風險一直忍受或忽略他傳過來的簡訊直到上星期。
或者說我的神經已經被他磨練到這種簡訊不會對我造成影響的地步了,直到上星期我還是相信自己能夠忽視他傳過來的簡訊,並且以正面的態度跟他理性溝通,希望可以達到他真的不會騷擾我的"治本狀態"。
戰鬥持續長達四年多直到到上星期我被匿名申訴為止。
或許問說匿名申訴怎麼知道是他,...很明顯一定是他打電話去匿名申訴的。(敢打電話申訴卻連報上自己名號的guts都沒有),如果真是其他人申訴我的話我只能說這個世界沒救了。
欺騙我可以原諒,指控我一些莫須有的罪名我可以忍耐,不斷傳簡訊騷擾我也可以忽略,我已為我可以一直戰鬥下去。
但被申訴我真的沒有辦法,我無法想像長官不理解我所陳述的事實會怎樣。
我只能認輸,放棄。我無法理解我理性溝通的結果竟然是被申訴。我明明什麼都沒做,我明明就是受害者,可是我要承擔被誤解的風險,我留下被申訴的紀錄。
超不爽,超鬱卒。但我不能大罵三字經,我甚至不能在網誌裡面指名道姓的抱怨。
決定換號碼之後,可以說我四年來努力的戰鬥都白費了,噁心的訊息我忍耐了,莫名其妙的指控我也承擔,他寫過來的信我也努力去理解,好跟他溝通。這一切都白費了。
大家都跟我說加油,可是我已經失去戰鬥的方式了。
晚上決定花大錢去大吃大喝,一想到這個就整個悶悶悶悶悶悶悶悶悶悶悶悶悶悶悶。
另外關於基督徒的部分晚點在寫一篇跟大家解釋,不要讓一顆老鼠使爛了一鍋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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